工程延期审批表编号表B2-20(B5监)工程名称××大学综合楼日期2003-05-07致××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条款×条的规定,我方对你方提出的第(5)号关于××大学综合楼工程延期申请,要求延长工期65日历天,经过我方审核评估:√同意工期延长45日历天。竣工日期(包括已指令延长的工期)从原来的2003年12月5日延长到2004年01月20日。请你方执行。□不同意延长工期,请按约定竣工日期组织施工。说明:1、根据北京市气象局提供的气象资料:2003年2月1日至2003年5月1日,中雨天气15天,大雨天气5天(附北京市气象局证明材料),不宜进行施工。2、原指令延长工期23天。监理单位名称:北京××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注:本表由监理单位签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