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如何构建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
随着我国能源结构转型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加速推进,电力建设工程规模持续扩大,施工环境日益复杂,安全生产形势面临严峻挑战。在此背景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规范电力建设领域安全管理的核心制度文件,其落地实施效果直接关系到从业人员生命安全、项目进度稳定以及电网运行可靠性。本文将从《办法》的出台背景、核心内容解析、执行难点剖析及优化路径出发,深入探讨如何构建覆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追责”的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为推动电力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出台背景与意义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先后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多次强调要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电力建设作为国家基础设施的关键组成部分,其安全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据统计,2023年全国发生多起重大电力施工事故,暴露出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流于形式等问题。
在此基础上,《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应运而生。该《办法》由国家能源局牵头制定,旨在通过明确各方责任、细化监管流程、强化技术标准、完善应急机制等方式,建立起一套科学、系统、可操作的安全监管体系。它不仅是对既有法规的有效补充,更是新时代下提升电力建设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抓手。
二、《办法》核心内容深度解读
(一)明确五方主体职责,压实安全责任链条
《办法》首次以法规形式明确了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备供应商五大主体的安全责任边界:
- 建设单位:承担首要责任,需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专款专用;
- 勘察设计单位:确保图纸符合安全规范,提出针对性风险防范建议;
- 施工单位:落实“三同时”原则(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配备专职安全员,开展岗前培训与应急演练;
- 监理单位:履行监督职能,对高风险作业进行旁站监理,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指令;
- 设备供应商:保障设备质量合格,提供完整技术资料和操作说明。
这一责任划分打破了以往“人人有责却无人负责”的困境,实现了从模糊责任向清晰权责转变。
(二)强化全过程风险管控机制
《办法》要求建立“策划—识别—评估—控制—反馈”的动态风险闭环管理机制:
- 策划阶段: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特别是针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吊装等危大工程;
- 识别阶段:运用BIM模型、AI视频监控等数字化工具辅助风险辨识;
- 评估阶段:采用LEC法或矩阵法量化风险等级,分级分类管理;
- 控制阶段:制定针对性措施,如设置警戒区、限制作业时间、强制佩戴防护装备;
- 反馈阶段:定期复盘事故案例,更新应急预案,形成知识沉淀。
这种全流程管理模式显著提升了风险预判能力和处置效率。
(三)健全信息化监管平台与信用惩戒机制
《办法》明确提出要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实现以下功能:
- 实时上传施工现场视频图像、人员定位数据、设备运行状态;
- 自动预警异常行为(如未戴安全帽、超载作业);
- 生成电子台账,支持远程检查与执法取证;
- 建立企业安全信用档案,实行红黄牌警示制度。
同时,《办法》规定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倒逼企业主动履责。
三、当前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挑战
(一)基层执行力不足,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
尽管《办法》已发布多年,但在一些中小型施工单位和偏远地区项目中,仍普遍存在“重进度轻安全”、“制度挂在墙上、没人真学真用”的情况。主要原因包括:管理人员专业素养不高、一线工人流动性强、安全投入不足等。
(二)信息化应用滞后,数据孤岛严重
虽然《办法》鼓励使用智慧工地技术,但现实中许多项目仍依赖传统人工巡检,缺乏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导致监管平台难以发挥应有效果。此外,不同省份之间的系统互不兼容,信息无法共享。
(三)监管协同难度大,部门联动机制不畅
电力建设涉及住建、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但目前尚未形成高效的跨部门协作机制。例如,某地因环保审批延误影响工期,施工单位被迫抢工,最终引发触电事故,暴露出多头管理下的责任真空。
四、构建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的优化路径
(一)推动标准化+差异化结合,提升适用性
针对不同类型项目(如火电、水电、新能源、输变电)制定差异化的实施细则,避免“一刀切”。例如,海上风电项目应重点加强防台防汛预案,光伏电站则需强化防火隔离措施。同时推广标准化作业流程(SOP),减少人为失误。
(二)深化数字赋能,打造智能监管新范式
建议加快部署物联网传感器、无人机巡检、AI行为识别等先进技术,打通从现场感知到云端分析的通道。鼓励央企牵头建设区域性电力安全大数据中心,实现数据互通、资源共享、风险共治。
(三)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内生动力
对安全管理表现优异的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如优先评优、减免保证金),对屡次违规者实施“黑名单”管理。同时设立专项奖励基金,鼓励员工举报隐患,营造全员参与的安全文化氛围。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基础能力
依托职业院校和行业协会,定期开展安全管理人员轮训,重点培养既懂技术又懂法规的复合型人才。建立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证体系,提高岗位吸引力。
(五)构建政企社多方协同治理格局
政府应发挥统筹作用,协调各部门资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力度;社会组织(如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外包;公众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关注电力安全的良好生态。
结语:让安全成为电力建设的生命线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不仅是法律条文,更是一种治理理念的革新。唯有将其真正融入日常管理、嵌入业务流程、转化为行动自觉,才能从根本上扭转电力建设领域“重建设轻安全”的倾向,实现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的根本转变。未来,随着技术进步与制度完善,我们有理由相信,电力建设将更加安全、高效、绿色,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坚实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