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如何有效落实与执行以保障工程品质
在当前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工程建设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核心环节,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社会民生和国家长远发展。2024年修订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全过程监管机制和违法行为惩戒制度,为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然而,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何将《条例》从纸面规定转化为施工现场的实际行动,是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机构乃至行业协会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明确各方主体责任,构建责任闭环
《条例》明确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检测机构等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其中,建设单位作为项目法人,负有首要责任;施工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直接实施者,必须对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监理单位则承担监督与把关职责。但在实践中,部分项目存在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现象,导致质量隐患难以及时发现和整改。
要有效落实《条例》,首先需建立清晰的责任清单。建议各级住建部门制定配套实施细则,细化各参建方的具体职责边界,例如:施工单位必须设立专职质量员,每日记录施工日志并签字确认;监理单位需实行旁站监理全覆盖,并对关键工序进行影像留痕;建设单位应建立质量信用档案,将参建单位履约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二、完善全过程质量管控体系
《条例》强调“全过程、全链条”质量管理理念,要求从项目立项、设计审查、材料采购、施工组织到竣工验收各环节均纳入质量控制范围。当前许多项目仍存在“重结果、轻过程”的倾向,导致质量问题事后才发现,整改成本高且影响恶劣。
为此,应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利用BIM技术、物联网传感器、视频监控等数字化手段实现质量数据实时采集与分析。例如,在混凝土浇筑环节,可通过智能温控系统自动监测温度变化,一旦超出规范值立即报警;在钢筋绑扎阶段,采用AI识别技术辅助检查间距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这些技术不仅能提高效率,更能减少人为误差。
同时,应推行“样板引路”制度。在每一分项工程开工前,先制作标准化样板间或样板段,经建设、监理、设计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这有助于统一施工标准,减少返工率,尤其适用于住宅、市政道路、桥梁等重复性强的工程类型。
三、强化监督检查与处罚力度
《条例》赋予监管部门更大的执法权限,包括责令停工、罚款、吊销资质证书等措施。但现实中,一些地方存在执法宽松软、问责不到位的问题,使得违法成本低于守法收益,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
为破解这一难题,建议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同时,探索引入第三方质量评估机构参与专项检查,增强专业性和独立性。对于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项目,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还要倒查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责任,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四、推动行业自律与诚信体系建设
除了行政手段外,《条例》也鼓励行业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企业自觉遵守质量规范。近年来,部分地区已试点将企业质量行为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如江苏、浙江等地将质量投诉次数、整改不力次数、第三方检测不合格率等指标量化评分,并与招投标资格挂钩。
未来可考虑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红黑榜”制度:对连续三年无质量事故的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如优先推荐评优、简化审批流程);对屡次违规、整改无效的企业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市场准入。此举既能激励先进,又能震慑后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加强人员培训与能力建设
质量不是喊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一线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质量意识和职业素养,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条例》虽未强制规定培训频次,但各地应将其作为强制性要求纳入日常管理。
建议由住建部门牵头,联合职业院校、龙头企业建立“质量工匠学院”,定期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内容涵盖新规范解读、常见质量问题防治、新型工艺应用等。同时,鼓励企业设立内部质量奖惩机制,对发现重大质量隐患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员工给予物质奖励,激发一线人员主动参与质量管理的积极性。
六、典型案例分析:从失败中汲取教训
近年来,多地发生因违反《条例》规定而导致的重大质量事故,如某市地铁基坑坍塌事件,暴露出施工单位擅自更改支护方案、监理单位失职等问题。事后调查发现,涉事企业曾多次被通报整改但未彻底落实,反映出监管流于形式。
此类案例警示我们:《条例》的执行不能停留在文件传达上,必须通过信息化手段追踪整改闭环,确保每一项问题都有回应、有反馈、有结果。同时,应建立“首违不罚”容错机制,对首次轻微违规给予整改机会,避免“一刀切”式处罚挫伤企业改进意愿。
结语:让《条例》成为工程质量的“守护神”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不仅是法律条文,更是工程质量的“生命线”。唯有通过制度创新、技术赋能、责任压实、监管强化和文化培育,才能真正把“质量第一”的理念融入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细节。这不仅关乎建筑本身的安全耐久,更体现了一个国家对人民生命财产的高度负责态度。让我们共同努力,让《条例》从纸面走向现场,从条款变为行动,为打造百年工程、美丽中国奠定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