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如何保障水资源安全与高效利用?
江苏省作为中国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省份,水资源分布不均、洪涝灾害频发、水环境压力持续增大等问题日益突出。为系统性解决这些问题,江苏省于2023年修订并正式施行《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继2017年首次颁布后的一次重要升级,标志着江苏水利法治建设迈入新阶段。该条例不仅强化了水资源的统筹管理,还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及社会主体的责任边界,是实现“河湖安澜、水清岸绿、人水和谐”目标的重要制度保障。
一、背景与立法必要性
江苏省地处长江下游,河网密布,拥有太湖、洪泽湖等大型湖泊和长江、淮河等重要河流,是全国水资源最密集的省份之一。然而,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气候变化加剧,水资源供需矛盾愈发尖锐。一方面,部分地区存在水资源短缺;另一方面,暴雨洪涝、水体污染、非法侵占河道等问题时有发生,传统粗放式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
在此背景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应运而生。它旨在通过法律手段统一规范水利工程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与监督全过程,构建权责清晰、机制完善、监管有力的现代水利治理体系。这不仅是落实国家“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的具体行动,也是推动江苏从“水利大省”向“水利强省”转型的关键举措。
二、核心内容解析:六大亮点
1. 明确职责分工,压实主体责任
《条例》首次以法规形式细化了省、市、县三级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水利工程管理中的职责,强调“谁主管、谁负责”,避免多头管理或推诿扯皮现象。例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将水利工程管理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设立专项经费;乡镇政府则承担辖区内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日常巡查和基础维护责任。
2. 强化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
从立项审批到竣工验收再到后期运维,《条例》建立了覆盖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制度。特别规定新建项目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和生态影响评估,确保选址科学合理;已建工程则要求定期开展安全鉴定和隐患排查,对病险水库、堤防等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3. 推动智慧水利建设
面对数字化浪潮,《条例》明确提出要加快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水利工程中的应用。如推广智能监测设备对水位、流量、水质实时监控,建立省级水利工程信息平台,实现跨区域数据共享与联动预警,提升应急响应效率。
4. 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参与水利工程保护工作,设立举报奖励制度,对发现破坏水利工程行为提供线索者给予适当激励。同时,要求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开展公众听证会,听取周边居民意见,增强决策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
5. 加大违法惩处力度
针对非法采砂、侵占河道、擅自改变用途等违法行为,《条例》设定了更加严格的法律责任条款。除责令恢复原状外,还可处以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纳入信用记录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6. 支持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条例》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PPP模式等方式参与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运营,明确财政资金可按一定比例配套引导,激发市场活力。这对于缓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提高工程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三、实践案例:典型经验与成效
自《条例》实施以来,江苏省多地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
- 无锡市:依托条例框架,建成全市首个智慧水务指挥中心,整合100多个水文站点数据,实现雨情、汛情、工情“三情合一”,在2024年夏季强降雨期间成功预警并疏散群众超2万人。
- 淮安市:推行“河长+警长+检察长”协同治理机制,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闭环,两年内累计查处非法排污案件89起,太湖流域水质达标率提升至92%。
- 扬州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机构管护农村小型泵站,解决了以往“重建轻管”难题,平均维修响应时间缩短至2小时内。
四、面临的挑战与对策建议
尽管《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取得初步成果,但在执行过程中仍面临一些挑战:
- 基层力量薄弱:部分乡镇水利站编制不足、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胜任复杂管理工作。建议加大培训投入,推行“水利专员”制度,提升一线服务能力。
- 资金保障压力:部分地区因财政紧张导致工程管护经费不到位,影响长效运行。应探索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管护成效好的地区给予奖励。
- 公众意识有待提升:仍有部分群众对水利工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随意倾倒垃圾、占用河岸等行为。需加强普法宣传,打造“水文化进校园”“河长课堂”等活动品牌。
五、未来展望: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水利新篇章
《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不仅是当前阶段的制度成果,更是面向未来的战略部署。下一步,江苏省将继续深化改革创新,推动条例落地见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 加快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和技术标准,增强操作性和执行力;
- 推进长三角区域水利协同立法,探索跨省流域综合治理新模式;
- 强化绩效考核导向,将水利工程管护成效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指标;
- 鼓励科研攻关,研发适用于苏南平原、苏北滩涂等地形特点的新型水利工程技术和装备。
可以预见,在《条例》引领下,江苏省将在保障水安全、优化水生态、促进水经济等方面迈出更大步伐,为全国水利现代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江苏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