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如何保障水资源安全与可持续利用?
在当前全球气候变化加剧、极端天气频发的背景下,水资源管理已成为城市治理和生态保护的核心议题。作为广东省重要的农业与工业区域,江门市开平市因其独特的地理条件和水文特征,对水利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开平市于近年出台《开平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旨在通过法治化手段规范水利工程建设运行,提升防洪抗旱能力,优化水资源配置,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
一、制定背景:从问题出发,回应现实需求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人口增长,开平市面临多重水安全挑战:一是雨季洪水频发,部分低洼地区存在内涝风险;二是枯水期供水紧张,特别是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不足;三是部分老旧水利工程设施老化严重,难以满足现代用水需求;四是非法占用河道、破坏堤防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影响整体水环境质量。
在此背景下,《开平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应运而生。该条例由开平市人大常委会牵头起草,广泛征求专家意见、基层群众代表及相关部门建议,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施行。其核心目标在于构建科学、系统、高效的水利工程管理体系,实现“建得好、管得住、用得久”的良性循环。
二、主要内容:六大重点明确责任边界
《条例》共分为七章四十五条,涵盖总则、规划与建设、运行管理、安全监管、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1. 明确政府职责与部门协同机制
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水利管理工作,水务局为具体执行机构,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按职能分工协作。例如,在项目立项阶段,需联合开展水资源论证与环境影响评估;在日常巡查中,公安、城管可配合执法,形成多部门联动格局。
2. 强化工程全过程监管体系
从规划选址到竣工验收,《条例》细化了各环节的技术标准和审批流程。特别强调新建水利工程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不得侵占行洪通道或破坏生态湿地。同时引入第三方监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可控、资金使用透明。
3. 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针对不同规模和功能的水利工程(如水库、泵站、灌溉渠系、小型水电站等),实行差异化管理模式。大型骨干工程由市级统一调度,中小型工程下放至镇街管理,鼓励村民自治组织参与村级水利设施维护,增强基层治理效能。
4. 推动智慧水利平台建设
条例明确提出要依托物联网、大数据、遥感监测等技术,打造“智慧水利”信息系统。目前已建成覆盖主要河流、水库的实时监控网络,实现水位、流量、水质自动采集与预警发布,极大提升了应急响应速度和决策科学性。
5. 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除传统防洪排涝功能外,《条例》将水生态修复纳入重要内容。例如,在潭江流域实施岸线绿化工程,在乡村推广生态护坡技术,在城市公园建设人工湿地净化系统,促进人水和谐共生。
6. 严格法律责任追究机制
对于擅自改变用途、非法采砂、破坏水利设施等行为,《条例》设定了行政处罚条款,最高可处以罚款、责令限期整改甚至吊销相关许可证。同时建立信用惩戒机制,将违法主体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强化震慑力。
三、实施成效:看得见的变化正在发生
自《条例》实施以来,开平市水利事业呈现积极转变:
- 防汛抗灾能力显著增强:2023年台风“海葵”来袭期间,得益于提前部署和精准调度,未发生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率提升:累计投入超亿元用于农村集中供水改造工程,惠及近10万居民,水质达标率达98%以上。
- 非法侵占河道现象大幅减少:两年内查处违规案件37起,拆除违建面积超1.2万平方米,恢复河道自然形态。
- 公众参与意识明显提高:通过“河长制+志愿者巡河”模式,吸引数千名市民加入护水队伍,形成全民共治氛围。
四、未来展望: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水利新篇章
尽管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开平市仍面临诸多挑战,如气候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增加、跨区域水资源调配难度加大、部分乡镇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下一步,《条例》将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推动以下方向发展:
- 深化数字化转型:探索AI辅助决策、数字孪生流域模型应用,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 加强区域协同治理:与周边县市共建共享水源、共防洪水,形成联防联控机制。
-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广节水型农业、再生水回用技术,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 健全长效运维机制:设立专项维修基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PPP模式运营,破解“重建轻管”难题。
可以预见,《开平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将成为地方水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实践样本,不仅为本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也为全国中小城市水利立法提供了宝贵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