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费能不能算工程款?工程结算中费用归属的法律与实务解析
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款的构成往往复杂多样,其中“管理费”是否可以计入工程款,一直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问题。本文将从法律依据、行业惯例、司法判例和实操建议四个维度,深入剖析管理费能否作为工程款组成部分,并为相关从业者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引。
一、什么是工程款?工程款的法定构成要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88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工程款是指承包人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后,发包人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措施费、规费和税金等。
值得注意的是,工程款的核心特征是“直接用于工程建设”的支出,且必须与具体施工行为存在明确对应关系。因此,在判断某项费用是否属于工程款时,关键在于其是否具有“可归因性”——即是否可以直接关联到特定工程项目本身。
二、什么是管理费?其性质与分类
管理费是指企业在组织施工过程中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而发生的非直接成本,主要包括:
- 企业总部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用;
- 项目部日常运营开支(如交通、通讯、差旅);
- 企业资质维护、财务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行政支出;
-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函手续费等间接成本。
这类费用通常被视为“企业管理成本”,而非直接投入施工现场的资源消耗。但从财务核算角度,它构成了企业整体运营成本的一部分,也常被纳入工程报价体系中。
三、管理费能否计入工程款?法律视角下的分析
1. 合同约定优先原则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双方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管理费包含在工程总价内”,则该条款有效,管理费即可视为工程款的一部分。
例如:某总承包合同中注明“含企业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费用共计10%”,此部分金额已嵌入总价,属合法合规的工程款组成。
2. 法律不禁止但需合理分摊
即使合同未明确列明管理费,只要其构成合理、有据可依,法院在审理纠纷时也可能支持将其计入工程款。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26条规定:
承包人主张工程价款时,对已完成工程量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有权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等费用,只要具备证据支撑。
这意味着,即便合同未单独列示管理费,若能证明该费用系为履行本项目所产生,且与工程进度相匹配,则可主张计入工程款。
3. 不得重复计取或虚高申报
司法实践中,对于明显不合理、无实际支出支撑的“管理费”会予以剔除。比如:某施工单位将整个公司年度固定管理费全部摊派到单个工程项目上,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四、典型案例对比分析:法院如何认定管理费是否计入工程款
案例一:江苏某建工集团诉某房地产公司案(2023)苏民终字第XXX号
原告主张其按合同约定收取的工程款中包含3%的管理费,被告认为该费用不属于工程款范围。法院查明:合同明确写明“综合单价含企业管理费”,且被告曾多次付款未提出异议。最终判决支持原告主张,确认该管理费计入工程款。
案例二:北京某装饰公司诉某酒店管理公司案(2022)京民初字第XXX号
原告仅在投标文件中提及“含管理费”,但未在正式合同中体现。法院认为:仅凭投标文件不能推定为合同内容,且原告无法提供管理费的具体构成明细,遂驳回该项诉求。
案例三:广东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诉某区政府项目办案(2024)粤民终字第XXX号
原告主张因项目延期导致额外管理费支出,要求增加工程款。法院认为:延期责任在政府方,且原告提交了项目部人员加班记录、房租发票等凭证,支持其主张增加管理费15万元。
上述案例说明,管理费能否计入工程款,取决于三个核心条件:
- 是否有合同依据或补充协议明确约定;
- 是否存在真实、合理的费用支出凭证;
- 是否与项目进度、规模、工期等因素成正比。
五、实务操作建议:如何合法合规地将管理费纳入工程款结算
1. 合同签订阶段:明确费用结构
建议在施工合同中采用“综合单价+总价包干”模式,并详细列明各子项费用构成,包括人工、材料、机械、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等。例如:
工程总价=人工费(XX万元)+ 材料费(XX万元)+ 管理费(X万元)+ 利润(X万元)
此举有助于避免后期结算争议。
2. 施工过程管理:建立独立台账
设立项目管理费专项账户,保留以下资料:
- 项目部人员工资表、社保缴纳凭证;
-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水电费票据;
- 会议纪要、考勤记录、差旅报销单;
- 项目专用银行流水、费用审批流程记录。
这些原始凭证是日后索赔的关键证据。
3. 结算阶段:编制专项结算报告
编制《工程款结算书》时,单独列出“管理费明细”,附上前述佐证材料,便于审计或第三方评估机构核查。
4. 遇到争议时:及时固定证据并协商解决
若对方质疑管理费合理性,应第一时间提供费用分配逻辑说明,必要时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意见,增强说服力。
六、常见误区与风险提示
误区一:所有管理费都可计入工程款
错误理解会导致过度索赔甚至涉嫌虚假诉讼。只有与项目直接相关的管理费才可主张。
误区二:合同未写就不算
虽然合同是首要依据,但如果发生变更或补充协议,仍有机会通过签证、会议纪要等形式补强证据。
误区三:只要收钱就是工程款
管理费若未明确列入合同或无法证明用途,可能被认定为“不当得利”或“非法转包收益”,面临税务稽查或行政处罚。
七、未来趋势:数字化转型下管理费透明化管理
随着BIM技术、智慧工地平台和建筑信息化系统的普及,未来管理费的归集将更加精准、可视化。通过系统自动采集项目数据(如人员定位、设备使用频次、物料流转),可实现管理费按日、按周、按工序动态分摊,极大提升工程款结算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结语
管理费能不能算工程款?答案不是简单的“能”或“不能”,而是取决于合同约定、证据链完整性和合理性判断。作为建设领域的从业者,务必重视合同条款设计、过程资料留存和结算文档规范,才能真正实现合法合规获取应得权益,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