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捕捞行为如何依法合规开展?
随着我国水资源治理和生态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资源利用问题日益受到关注。其中,捕捞活动作为与水域生态、水资源安全和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为,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是否允许、如何规范,成为亟需厘清的重点议题。本文将从法律法规依据、现实挑战、管理对策及典型案例出发,系统阐述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捕捞行为的合规路径。
一、法律法规明确划定边界:哪些区域禁止捕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通常包括水库、湖泊、渠道、堤防及其附属设施周边一定距离内的区域。这些区域的设立旨在保障工程运行安全、水质稳定以及生态环境保护。
《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23〕5号)明确规定: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不得擅自从事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采砂、取土、围垦、捕鱼等。特别是大中型水库、重要河道、水源地保护区等敏感区域,严禁任何形式的捕捞作业。
然而,对于一些小型农田灌溉渠系、农村小型塘坝或历史形成的“自留鱼塘”型水面,若其位于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但未被纳入严格管控名单,则可能存在“灰色地带”。此类情况应结合地方实际进行分类管理:如确属农业用水功能且不影响主干渠行洪能力的,可允许适度捕捞;否则仍应依法限制。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与风险点
1. 管理职责不清,执法难度大
水利工程多由水利部门负责日常监管,而渔业捕捞则归农业农村部门主管。两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调机制,在实际操作中常出现“谁都不管”的真空状态。例如,某地中小型水库因多年未设置禁渔标识,村民私自设网捕鱼,导致鱼类种群结构失衡,甚至引发水质污染事件。
2. 捕捞方式粗放,破坏生态平衡
部分群众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采用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手段捕捞,严重破坏水生生物栖息环境。据农业农村部2024年发布的《全国水生生物资源监测报告》,长江流域部分支流因非法捕捞导致四大家鱼幼苗数量下降超过60%,严重影响了生态系统稳定性。
3. 缺乏公众认知,违法成本低
许多渔民对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概念模糊,误以为只要在“水边”就能捕鱼,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同时,部分地区对违规捕捞处罚力度不足,难以形成震慑效应。比如,个别县市仅处以罚款或口头警告,未能真正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三、依法合规捕捞的实践路径与建议
1. 明确界定管理边界,完善公示制度
各级地方政府应在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组织划定管理范围,并通过政府网站、村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建议采用GIS地理信息系统标注红线区域,实现可视化管理。例如,江苏省南通市已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水利工程一张图”工程,将所有水库、泵站、灌区纳入统一平台管理,显著提升了识别效率。
2.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源头治理
推动水利、公安、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巡查。针对重点水域设立“河长+渔政员”双岗责任制,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浙江省杭州市创新实施“智慧渔政”项目,利用无人机巡航和AI图像识别技术自动抓拍非法捕捞行为,极大提高了执法精准度。
3. 推动生态补偿与合理利用并举
对于确有传统捕捞习惯且不影响工程安全的小型水利工程,可通过“生态补偿+限额捕捞”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例如,安徽省黄山市在某县级水库试点“渔民合作社+生态基金”模式,每年提取捕捞收益的10%用于增殖放流和水体净化,既保障渔民收入,又促进资源恢复。
4. 加强普法宣传与能力建设
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法治进社区”等活动,重点面向沿岸居民、养殖户和船民普及《渔业法》《水法》相关内容。鼓励各地设立“渔业法律咨询点”,提供政策解读服务。湖南省岳阳市连续三年举办“洞庭湖生态保护月”主题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手册超10万份,群众满意度达92%以上。
四、典型案例分析:合法捕捞如何落地见效?
案例一:福建南平市松溪水库生态捕捞试点
松溪水库是闽北重要的饮用水源地之一,原为全封闭禁渔区。2023年起,当地水利局联合农业农村局启动生态捕捞试点,制定《松溪水库生态捕捞管理办法》,规定:
- 仅限于持有渔业捕捞许可证的专业渔民;
- 捕捞时间限定为每年冬季休渔期结束后至次年春季前;
- 捕捞种类限于鲢鳙等滤食性鱼类,严禁捕捞珍稀物种;
- 实行总量控制,每季捕捞不超过总产量的15%;
- 所得收益纳入生态修复专项资金。
该模式实施一年后,水库水质持续改善,鱼类种群结构趋于合理,周边农户增收约18%,实现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案例二:山东德州引黄灌区违规捕捞整治行动
德州某灌区曾因长期无序捕捞导致渠道淤积、水质恶化。2024年,市水利局牵头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清理行动,共查处非法捕捞案件47起,收缴渔具120余套,拆除违规渔簖36处。同步修订《灌区渔业管理细则》,引入网格化管理模式,落实属地责任。目前该区域已实现“零新增违法捕捞”,灌溉效率提升近12%。
五、未来发展方向:数字化赋能与长效机制建设
面对新时代治水需求,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捕捞行为的规范化必须向智能化、精细化迈进。建议:
- 建设数字孪生平台:整合卫星遥感、物联网传感器、视频监控等数据,构建覆盖全流域的动态感知体系,实时掌握捕捞活动轨迹。
- 推广电子证照与信用监管:建立捕捞人员电子档案,实施“红黑榜”制度,对守信者给予补贴激励,失信者列入黑名单并限制从业资格。
- 探索碳汇交易机制:鼓励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开展生态捕捞的同时参与碳汇项目,如通过鱼类养殖吸收二氧化碳,转化为经济价值,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总之,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捕捞行为不是简单地“一刀切”禁止,而是要在保障工程安全、维护生态平衡的前提下,科学规划、分类施策、依法管理。唯有如此,才能让水更清、鱼更丰、民更富,走出一条人水和谐共生的新路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