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如何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近年来,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深入推进,江门市作为珠三角重要节点城市,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在这一背景下,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成为政府、企业及公众高度关注的核心议题。为规范工程建设行为、提升项目管理水平、防范安全事故风险,《江门市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应运而生,并于2023年正式施行。那么,这份条例究竟如何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它在实践中发挥了哪些作用?本文将从立法背景、核心内容、执行机制、典型案例以及未来展望五个维度展开深入分析。
一、立法背景:城市发展催生制度需求
江门市地处珠江三角洲西岸,是连接广州、深圳与粤西地区的重要枢纽。过去十年间,全市新开工建设项目数量年均增长超15%,涵盖住宅、交通、市政、工业等多个领域。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部分项目存在偷工减料、施工组织混乱、监理不到位等现象;个别企业忽视安全生产投入,导致重大事故频发;监管体系碎片化、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长期困扰行业健康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江门市政府于2021年启动《江门市建设工程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历时两年多,广泛征求专家意见、企业反馈和社会公众建议,最终形成具有地方特色、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不仅填补了原有法规空白,更强化了全过程管理理念,明确了各方责任边界,体现了“依法治建”的治理思路。
二、核心内容:构建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
《江门市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共分为八章六十七条,内容涵盖立项审批、设计审查、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管控、竣工验收到后期维护等全过程。其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 明确主体责任,压实建设单位第一责任
条例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不得压缩合理工期或降低工程造价。同时要求施工单位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吊销资质证书、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 强化全过程监管,实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追责”闭环
条例建立了覆盖工程建设全流程的风险预警机制。例如,在项目前期阶段,要求开展地质勘察和环境影响评估;施工过程中实行关键工序旁站监理制度;竣工后设置不少于两年的质量保修期,并建立信息化档案系统,确保数据可追溯、责任可倒查。
3. 推动智慧工地建设,提升科技赋能水平
条例鼓励采用BIM技术、物联网传感器、AI视频识别等数字化手段进行施工现场管理。目前江门已有超过40%的新建项目接入市级智慧工地平台,实现了扬尘监测、塔吊防碰撞、人员定位等功能,极大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
4. 建立信用评价体系,推动诚信经营
条例首次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机构纳入统一信用评价体系,按季度公布红黑榜名单。信用良好的企业可在招投标中加分,失信企业则面临限制投标、暂停施工等惩戒措施,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导向。
5. 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条例明确设立“江门住建云”微信小程序和热线电话,市民可通过拍照上传、语音描述等方式快速反映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相关部门须在24小时内响应,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结果,真正实现“民有所呼、政有所应”。
三、执行成效:从纸面规定到实际落地
自条例实施以来,江门市住建局联合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累计查处违规项目127个,责令整改89处,约谈企业负责人63人次,罚款金额达1800万元。其中,某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未取得施工许可情况下擅自开工,被依法处罚并列入黑名单,该公司后续三年内不得参与江门市任何政府采购项目。
更为显著的是,条例实施后全市建筑安全事故起数同比下降37%,死亡人数下降42%,工程质量投诉率下降近一半。以江海区为例,2024年上半年共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较去年同期减少5起,反映出制度刚性约束力正在逐步显现。
四、典型案例:以案促改,推动制度深化
2024年5月,江门市某学校新建教学楼项目因钢筋绑扎不符合规范引发局部坍塌,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根据条例规定,市住建局迅速启动调查程序,查明系施工单位偷换材料、监理单位失职所致。最终,该项目负责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施工单位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暂停承揽新业务资格半年。
此案成为条例施行后的标志性案例,不仅震慑了违法行为,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一是强化源头治理,杜绝“带病开工”;二是健全责任链条,防止推诿扯皮;三是加强执法联动,提升处置效率。
五、挑战与展望:迈向更高水平的精细化治理
尽管《江门市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实践中仍面临一些挑战:一是基层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不足,难以应对复杂工程场景;二是部分中小企业合规意识薄弱,存在侥幸心理;三是跨区域协作机制尚未完全打通,如涉及异地施工队伍时协调难度大。
未来,江门市计划从三个方面进一步优化条例执行效果: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全市范围内的工程管理人员专题研修班;二是探索“信用+监管”模式,推动大数据分析辅助决策;三是推动与周边城市(如佛山、中山)建立共建共享的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互通、执法协同。
总之,《江门市建设工程管理条例》不仅是法治建设的创新实践,更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支撑。通过制度化、标准化、智能化的多重发力,江门正努力打造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示范城市,为粤港澳大湾区现代化城市建设贡献“江门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