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工程降水管理办法:如何科学规范地下水抽取与利用?
在城市建设快速推进的背景下,工程降水已成为深基坑施工、地下空间开发等项目中的关键环节。然而,过度或无序的地下水抽取不仅可能引发地面沉降、生态破坏等问题,还可能对周边居民用水安全构成威胁。为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工程管理,丽水市于2024年正式出台《丽水市工程降水管理办法》,旨在通过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的管理手段,实现工程建设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之间的平衡。
一、背景与必要性
丽水地处浙西南山区,地形复杂,地质条件多样,地下水分布广泛且具有重要生态价值。近年来,随着城市轨道交通、商业综合体、住宅小区等大型项目的密集建设,工程降水需求激增。部分施工单位存在未批先降、随意排放、监测缺失等问题,导致局部区域地下水位下降明显,甚至出现地裂缝、建筑物倾斜等安全隐患。
为此,丽水市住建局联合水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并发布《丽水市工程降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责任主体、技术标准、审批流程及监管机制,填补了地方层面针对工程降水专项管理的制度空白。
二、核心内容解析
1. 明确适用范围与责任主体
《办法》适用于丽水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涉及地下水抽取的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铁工程、地下车库、桩基施工、隧道开挖等。明确建设单位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编制降水方案、申请许可、落实环保措施;施工单位承担具体实施与日常运维;监理单位负责全过程监督;设计单位需提供符合当地水文地质条件的降水技术建议。
2. 强化前期论证与审批流程
所有工程降水必须提前开展水文地质勘察,并由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降水影响评估报告》。该报告应包含地下水动态变化预测、周边敏感目标(如居民区、水源地、文物古迹)受影响分析等内容。审批部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组织专家评审,重点审查降水方案的合理性、环境风险可控性和应急响应能力。
未经批准擅自降水的行为将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可暂停施工并纳入信用记录。
3. 推行智能化监测与数据共享
《办法》要求在降水井布设点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实时采集水位、流量、水质等数据,并接入“丽水市智慧水务平台”。该平台整合全市地下水信息,支持多部门联动预警,提升决策效率。同时鼓励采用回灌技术,将抽出的地下水经处理后用于绿化、道路冲洗或补充地下水源,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
4. 建立闭环式监管机制
实行“事前备案—事中巡查—事后评估”全流程闭环管理:
- 事前备案:施工单位提交降水方案、环评材料至住建部门备案;
- 事中巡查:每月至少一次现场检查,核查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有异常排水行为;
- 事后评估:工程结束后进行地下水恢复效果评价,形成报告归档备查。
对于违规操作或造成环境损害的单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向社会公示失信行为。
5. 加强公众参与与信息公开
《办法》特别强调信息公开透明原则。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立公告牌,公示降水方案、监测数据、投诉渠道等信息;相关部门定期发布地下水质量公报,接受社会监督。此外,设立“丽水市工程降水监督热线”,鼓励市民举报非法抽水、污染排放等行为,形成全民共治格局。
三、典型案例分析:某地铁站降水项目整改成效
以丽水市城东片区某地铁站点为例,该项目初期因降水方案不合理导致周边两栋老旧住宅楼出现轻微沉降。接到群众反映后,住建部门立即介入调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观测井,也未及时回灌。根据《办法》相关规定,责令其停工整改,并委托第三方机构重新编制降水方案,增设自动化监测系统,实施分区回灌措施。
三个月后,沉降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地下水位逐步回升,周边居民满意度显著提升。此案例成为《办法》落地执行后的典型示范,也为其他类似项目提供了经验借鉴。
四、未来展望与政策优化方向
当前,《丽水市工程降水管理办法》正处于试行阶段,预计将在2026年底前完成首轮评估,收集各方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细则。下一步拟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化管理:
- 推动立法升级:将成熟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增强法律效力;
- 建立奖惩机制:对节水减排表现突出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或优先推荐评优;
- 推广绿色降水技术:鼓励使用气动降水、冻结法等新型低碳工艺;
- 强化跨区域协作:与龙泉、青田等地建立联动机制,避免因降水引发边界纠纷。
总之,丽水市工程降水管理办法不仅是应对当前工程建设挑战的务实之举,更是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保障城市长远发展的制度创新。通过科学规划、严格监管与多元共治,有望在全国同类地区树立标杆,助力打造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山水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