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如何科学制定与有效实施?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地方水利工程作为保障区域水安全、促进农业灌溉、防洪抗旱和生态修复的关键基础设施,其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直接影响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因此,科学制定并有效实施《地方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成为当前水利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课题。
一、为什么要制定地方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地方水利工程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涉及水库、堤防、灌区、泵站、水源地等多个类型,管理对象复杂多样。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统一的地方性法规支撑,部分区域存在权责不清、管护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导致工程效益衰减甚至安全隐患频发。例如,一些老旧小型水库因无人维护出现渗漏、坝体变形;农村饮水工程因监管缺失造成水质不达标。
因此,《地方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出台不仅是落实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道管理条例》等上位法的具体行动,更是破解基层水利“最后一公里”难题的制度利器。它能够明确地方政府、水利部门、运营单位及公众的责任边界,推动从“分散管理”向“系统治理”转变。
二、地方管理条例应包含哪些核心内容?
一部高质量的地方水利工程管理条例需涵盖以下关键要素:
- 适用范围与定义:明确条例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由政府投资或主导建设的水利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已建成运行的各类工程设施,并对“水利工程”作出法律界定,避免模糊地带。
- 管理体制与职责分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水利主管部门承担日常监管责任,乡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村集体可参与村级小微工程的管护。
- 规划与审批机制:要求水利工程立项前必须开展水资源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项目科学合理、合法合规。同时设立专家评审制度,提高决策质量。
- 资金保障与使用规范:明确规定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本参与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严禁挪用、截留专项资金;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资金使用效率纳入年度考核指标。
- 运行维护与安全管理:细化工程巡查、维修养护、险情处置等操作规程,推行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对重大水利工程实行终身责任制,责任人终身追责。
- 法律责任与监督机制:对违规建设、擅自改变用途、破坏工程设施等行为设定行政处罚条款,鼓励公众举报违法行为,强化社会监督力量。
三、如何实现条例的有效实施?
制定只是第一步,真正落地见效才是关键。以下是几点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政府要成立专项工作组,由分管副职牵头,水利、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推进。将条例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配套政策,推动制度衔接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操作指南和标准规范,如《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办法》《水利工程巡查记录表模板》等,使条例更具操作性和指导性。同时加强与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政策的融合,提升整体治理效能。
(三)加大宣传培训,增强法治意识
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乡村大喇叭等多种渠道普及条例内容,让群众了解自身权益与义务。定期组织基层干部、水管员、村民代表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依法管水、依规办事的能力。
(四)引入科技赋能,提升智慧管理水平
推广物联网、遥感监测、GIS地理信息系统在水利工程中的应用,实现对水位、流量、设备状态等数据的实时采集与预警分析。例如,某省试点“智慧水库”平台后,汛期险情响应时间缩短60%,大大提高了应急处置效率。
(五)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内生动力
对管护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探索“以奖代补”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运维。同时设立“水利公益岗”,吸纳脱贫人口、退伍军人等群体就业,既解决人力短缺问题,又助力乡村振兴。
四、典型案例解析:浙江绍兴市的经验启示
浙江省绍兴市近年来率先出台《绍兴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并在实践中取得明显成效。该条例创新提出“五个一”工作机制:一套责任清单、一个数字平台、一支专业队伍、一项长效投入机制、一场全民宣教活动。
具体做法包括:建立全市水利工程数据库,实现“一张图”管理;开发“浙里水安”小程序,村民可扫码上报隐患;组建由村干部、退休老水利人组成的志愿巡河队;每年安排不低于5%的财政预算用于维修养护;每年开展“水利开放日”活动,增强群众参与感。
短短两年内,绍兴市小型水利工程完好率从78%提升至95%,群众满意度达92%,成为全国地方水利立法与治理融合发展的典范。
五、面临的挑战与未来方向
尽管各地积极尝试,但地方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仍面临诸多挑战:
- 部分地区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建设轻管理”倾向;
- 基层执法力量薄弱,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 多元主体利益协调难,特别是涉及跨区域工程时;
- 信息化基础薄弱,数字化转型滞后于需求。
未来发展方向应聚焦以下几个方面:
- 推动省级层面出台统一指导意见,避免各地标准不一;
- 探索“河湖长+水利专管员”双轨制管理模式,提升执行力;
- 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参与条例修订和评估,增强专业支撑;
- 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方协同治理格局,形成共治共享局面。
总之,《地方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既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是新时代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基石。只有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才能让每一座水库、每一条河流都真正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之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