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审价管理规定如何有效执行与落地
在当前我国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建设工程审价管理已成为确保项目投资合理、成本可控、资金安全的关键环节。审价不仅关系到工程结算的准确性,更直接影响政府财政支出效率和企业盈利水平。因此,深入理解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审价管理规定》,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审计机构及监管机构共同的责任。
一、审价管理规定的立法背景与核心内容
《建设工程审价管理规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旨在规范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造价控制行为,防范虚高报价、重复计价、不合理变更等风险。该规定明确要求:所有纳入财政预算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进行工程造价审核;审价工作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建立全过程动态监管机制。
其核心条款包括:
- 审价范围全覆盖:从可行性研究到竣工结算,全流程覆盖,尤其强调设计变更、签证单、材料调差等关键节点的审价介入。
- 专业机构准入制度:审价机构需具备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且人员须持证上岗,杜绝“挂靠”“人证分离”现象。
- 信息化平台支撑:鼓励使用全国统一的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实时上传、过程留痕、结果可追溯。
- 责任追究机制:对虚假审价、恶意压价、故意漏项等行为设定处罚标准,情节严重的将纳入信用黑名单。
二、审价管理实践中的常见问题与挑战
尽管政策框架完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诸多难点:
1. 审价流程碎片化,缺乏系统整合
部分地方仍沿用纸质审批模式,审价资料分散于不同部门(如住建局、财政局、项目单位),导致信息不对称、效率低下。例如某地市住建项目因审价报告滞后导致工期延误超3个月。
2. 审价标准不统一,争议频发
各地市对定额套用、取费标准、人工单价的理解差异较大,同一工程在不同地区可能出现5%-15%的审价偏差。这不仅影响公平性,也增加了纠纷处理成本。
3. 审价机构能力参差不齐
市场上存在大量小型造价咨询公司,缺乏专业培训和经验积累。个别机构为迎合客户低价中标需求,采取“低报高审”策略,损害了审价权威性。
4. 数字化转型滞后,数据孤岛严重
许多项目仍未接入省级或国家级工程造价数据库,无法实现历史数据比对、趋势预测等功能,限制了智能审价的发展潜力。
三、如何有效落实审价管理规定?——四大关键路径
路径一: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
建议以“事前评估—事中控制—事后复核”为主线,打通立项、招标、施工、变更、结算各环节。例如,北京市推行的“四阶段审价法”: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查、中期进度款支付审价、最终竣工决算审定,实现了全过程监督。
路径二:强化审价机构能力建设与监管
地方政府应建立审价机构动态考核机制,每年开展执业质量抽查,重点核查是否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及地方补充细则。同时,推动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形成“政府监管+行业约束+社会监督”三位一体格局。
路径三:推进数字化审价平台建设
依托数字孪生技术,打造统一的在线审价平台。该平台应集成BIM模型、电子合同、影像资料、计量数据等多源信息,支持AI自动识别异常点(如重复计价、虚增工程量),显著提升审价准确率和效率。浙江省已在全省范围内试点“智慧审价云”,试点项目平均审价周期缩短40%。
路径四:加强跨部门协同与信息公开
建议设立由财政、住建、审计、发改组成的联合审价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重大争议事项。同时,在政务公开平台上公示审价结果,接受公众监督,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典型案例分析:某省高速公路项目审价改革成效
以江苏省某高速改扩建项目为例,该项目总投资约80亿元,涉及多个标段。过去因审价混乱导致结算延迟达半年以上,引发多方矛盾。自实施新版审价管理规定后,采取以下措施:
- 引入第三方全过程造价咨询团队,全程参与设计优化、材料采购谈判、现场签证管理;
- 建立电子审价档案库,实现每份签证单、变更指令都可溯源;
- 实行“双审制”,即由两家不同资质机构交叉审价,取平均值作为最终依据;
- 对审价结果设置异议期(7个工作日),允许施工单位提出复核申请。
结果表明,该项目最终审减金额达6.2亿元,占原预算的7.7%,且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或信访事件。这一案例证明,科学执行审价管理规定不仅能节约财政资金,更能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和各方满意度。
五、未来发展趋势:从“被动审价”走向“主动控价”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技术的成熟,未来的审价管理将呈现三大趋势:
1. 智能化审价工具普及
基于机器学习的审价算法可自动识别异常数据,如超常规单价、非典型工程量变化等,辅助专家判断,减少人为误差。
2. 全生命周期成本管控
不再局限于结算阶段,而是贯穿设计、施工、运维全周期,通过BIM+造价模型实现早期预警与干预,真正实现“花钱有据、效益可测”。
3. 信用体系嵌入审价流程
将审价结果与企业信用评分挂钩,对于频繁出现审价争议的企业,限制其投标资格;反之,则给予优先推荐,激励守信行为。
总之,《建设工程审价管理规定》不仅是法律条文,更是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只有将其转化为可操作、可量化、可持续的管理机制,才能让每一笔财政资金都花得明白、用得高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