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工程资产管理规定如何落地执行?关键措施与实践路径解析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基础设施投资持续加大,工程项目资产的管理已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作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和交通枢纽,近年来在重大工程建设中积累了大量固定资产资源。为提升资产使用效率、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上虞区政府于2024年正式出台《上虞区工程资产管理规定》,旨在构建全生命周期、全流程闭环的资产管理体系。那么,这项规定究竟如何才能真正落地执行?本文将从政策背景、核心内容、实施难点、典型案例及优化建议五个维度进行深入剖析。
一、政策出台背景:为什么需要专门制定工程资产管理规定?
上虞区近年来推进城市更新、产业园区升级、交通水利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数量逐年增长,累计投资超千亿元。然而,在项目竣工验收后,部分单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导致资产登记不清、权属不明、维护缺失等问题频发。据区财政局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全区约有12%的政府投资项目未及时纳入固定资产台账,涉及金额近8亿元。这不仅影响了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也削弱了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基础。
为此,上虞区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国家法规精神,制定了具有本地特色的《上虞区工程资产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从立项审批到移交运营再到报废处置的全过程责任主体,填补了此前多头管理、职责交叉的制度空白。
二、核心内容解读:规定主要包含哪些关键条款?
1. 明确资产归属原则:所有由财政资金或政府融资建设的工程项目,无论是否已完工,均应依法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畴,不得以“未投入使用”为由逃避登记义务。
2. 建立“三同步”机制:即工程设计阶段同步规划资产清单、施工阶段同步落实资产标识、竣工阶段同步完成资产移交。例如,新建学校教学楼必须在图纸中标注每间教室的资产编号,并由施工单位配合安装电子标签,确保后续可追溯。
3. 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根据资产价值、使用频率、安全等级等因素,将工程类资产划分为A类(高价值、强监管)、B类(一般用途)、C类(低值易耗)。A类资产实行“一物一档”,责任人终身负责制;B类资产按季度巡查;C类资产由使用单位自行管理。
4. 强化信息化支撑:依托“上虞数字资产平台”,实现资产信息动态更新、在线审批、远程监控等功能。所有资产数据需与财政预算管理系统、政府采购系统打通,形成数据联动。
5. 设立监督问责机制:对未按规定履行资产移交义务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暂停拨款、追责处理。对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落地执行中的现实挑战:为何有些单位执行不到位?
尽管《规定》条文清晰、逻辑严密,但在实际推行过程中仍面临多重障碍:
(一)部门协同难:多头管理引发推诿现象
工程建设涉及发改、住建、财政、审计等多个部门,而资产归属却常因缺乏统一协调机制被边缘化。例如某工业园区道路改造项目完成后,因住建部门认为已完成施工验收,财政部门则认为尚未完成资产入库手续,导致该批路灯设备长期处于无人管护状态。
(二)基层执行力弱:人员配置不足与意识滞后并存
部分乡镇街道及事业单位缺乏专职资产管理人员,现有人员大多身兼数职,难以兼顾日常管理和数据录入工作。同时,一些干部仍存在“资产是静态的、管不管都一样”的错误观念,缺乏主动申报意识。
(三)信息系统整合难:数据孤岛阻碍高效流转
虽然上线了“数字资产平台”,但前期各部门系统独立运行,如教育局的校舍管理系统、卫健局的医疗设备数据库等均未接入主平台,造成重复填报、信息不一致等问题。
(四)历史遗留问题复杂:旧项目资产归属模糊
一些早年建成的项目由于原始资料缺失、权属不清,难以纳入新体系。比如某镇中心小学的老办公楼虽已闲置多年,但土地证、房产证均未明确归属单位,给后续处置带来困难。
四、成功案例分享:上虞区如何破解执行难题?
面对上述挑战,上虞区采取了一系列创新举措,逐步推动《规定》有效落地:
(一)成立专项工作组,压实主体责任
区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区长牵头的“工程资产管理专班”,统筹协调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建立月度联席会议制度,对重点难点项目实行挂牌督办。
(二)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
组织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共200余人参加专题培训班,围绕资产清查、系统操作、责任界定等内容开展实操演练。培训结束后统一考试,成绩计入年度绩效考核。
(三)试点先行,打造示范样板
选取百官街道、曹娥街道两个片区作为首批试点,探索“工程—资产”无缝衔接模式。例如百官街道在新建社区服务中心项目中,要求施工单位在竣工前完成全部资产标签粘贴、二维码扫描录入,实现“交钥匙即入账”。该做法已在全区推广。
(四)强化技术赋能,打通数据壁垒
通过API接口对接方式,将原有分散的业务系统接入数字资产平台,实现资产数据自动采集、实时比对、异常预警。目前已接入教育、卫健、交通等领域共计67个子系统,覆盖资产总量超15万项。
五、未来优化方向:如何让规定更具生命力?
为进一步增强《规定》的适用性和可持续性,建议从以下几方面深化完善:
(一)健全法律法规配套体系
建议尽快出台《上虞区工程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细化不同行业、不同类型项目的资产认定标准,避免一刀切。同时探索将资产管理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增强约束力。
(二)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定期对重点工程资产进行绩效评价,重点关注资产利用率、维护成本、社会效益等指标,形成客观公正的反馈报告,供决策参考。
(三)鼓励公众参与监督
开通“上虞工程资产管理”微信小程序,允许市民扫码查看身边公共设施的资产信息、维修记录、使用状态,接受社会监督,倒逼管理部门提高服务质量。
(四)推动资产盘活与再利用
对于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工程资产,可通过出租、置换、共享等方式实现价值最大化。如某废弃厂房经改造后转为青年创业孵化基地,既解决了资产空置问题,又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
(五)加强跨区域协作
鉴于上虞地处杭绍甬一体化发展带,建议与周边柯桥、余姚等地建立资产信息互通机制,推动跨区域工程项目资产协同管理,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结语:从制度设计走向高质量治理
《上虞区工程资产管理规定》的出台标志着该区在国有资产管理现代化道路上迈出关键一步。但真正的成效不在纸面而在行动,在于能否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唯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强化科技赋能、激发内生动力,才能让每一笔财政投入都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用得好的实实在在的公共财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