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观工程管理条例如何推动城市生态与美学融合?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的不断提升,景观工程作为城市空间品质提升的重要载体,日益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浙江省作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早在2019年就出台了《浙江省景观工程管理条例》,旨在规范景观工程建设管理,强化生态保护意识,促进城乡景观与自然环境、历史文化深度融合。那么,这部条例究竟如何在实践中落地见效?它又如何助力浙江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城市格局?本文将从条例制定背景、核心内容、实施成效、典型案例及未来展望五个维度展开深入探讨。
一、为何出台《浙江景观工程管理条例》?——政策驱动与现实需求双重推动
浙江省地处长三角腹地,经济发达、人口密集,城市化进程迅速,但同时也面临绿地不足、景观同质化严重、生态功能退化等问题。据统计,截至2023年底,全省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已达15.6平方米,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约14.8平方米),但仍存在分布不均、质量参差的现象。
在此背景下,《浙江省景观工程管理条例》应运而生。该条例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起草,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正式施行,其立法目的明确:一是通过制度化手段规范景观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后期维护;二是强调生态优先原则,防止“重形式轻内涵”的景观建设倾向;三是鼓励公众参与,增强市民对公共空间的情感认同。
二、条例核心内容解析:六大关键机制保障落地
《浙江景观工程管理条例》共分为七章四十二条,涵盖总则、规划与设计、建设管理、验收与移交、运行维护、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其核心亮点在于构建了“全过程闭环管理体系”,具体包括:
1. 强化前期规划统筹
条例要求各地市编制景观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系。特别强调要结合本地气候特征、水文条件、生物多样性等因素进行科学选址,避免盲目追求视觉效果而破坏生态系统平衡。
2. 推行绿色低碳设计标准
所有新建景观工程项目必须执行《浙江省绿色景观工程设计导则》,鼓励采用透水铺装、雨水花园、乡土植物配置等生态技术,减少硬质铺装比例,提高碳汇能力。
3. 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条例明确由住建部门牵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园林绿化等多个职能部门联合监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链条,防止推诿扯皮现象。
4. 实施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
建立景观工程全生命周期档案管理系统,记录从立项、设计、施工到养护各阶段信息,实现问题可查、责任可追。
5. 鼓励智慧化运维管理
支持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对景观设施进行实时监测与智能调度,如智能灌溉系统、灯光节能控制系统等,提升运营效率与可持续性。
6. 明确公众参与机制
规定重大景观项目须开展社会公示和听证会,听取社区居民、专家代表意见,确保景观成果真正服务于民、惠及于民。
三、实施成效初显:从“面子工程”向“里子升级”转变
自条例实施以来,浙江多地已取得显著成果。以杭州为例,2021年至2024年间,累计完成城市绿道改造项目87个,新增口袋公园432处,其中超过70%项目符合绿色低碳标准。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项目的群众满意度调查显示,92%的受访者认为景观改善提升了生活幸福感。
宁波市在推进老城区微更新过程中,巧妙利用废弃厂房、闲置地块建设小微景观节点,不仅节约土地资源,还唤醒了城市记忆。例如,北仑区“旧铁轨·新绿廊”项目,将原有铁路遗迹改造成集休闲、科普、文化于一体的多功能景观带,成为网红打卡点。
此外,条例还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据浙江省园林学会统计,2023年省内景观设计类企业数量同比增长15%,其中专注于生态修复、海绵城市建设的企业增长最快,反映出市场对高质量景观服务的需求正在快速增长。
四、典型实践案例:温州鹿城区“五彩林荫道”项目启示录
温州市鹿城区于2022年启动“五彩林荫道”景观提升工程,全长约3公里,涉及12条主干道两侧绿化带改造。该项目严格遵循《浙江景观工程管理条例》中关于乡土植物应用、生态友好型材料使用、公众参与等要求,成为全省样板工程。
首先,在设计阶段,团队邀请本地居民、园艺师、环保组织共同参与方案讨论,最终选定银杏、桂花、枫香、乌桕等本地树种组合,既保证四季有景,又降低后期养护成本。
其次,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模块化预制构件替代传统混凝土结构,大幅减少扬尘和噪音污染;同时设置雨水收集池,用于浇灌周边绿地,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
最令人称道的是项目后的持续管理机制:街道办联合物业、志愿者组建“林荫管家队”,定期巡查树木健康状况,及时修剪枯枝、补植缺损,形成良性互动的社区治理模式。
该项目荣获2023年度浙江省优秀景观工程奖,被列为省级示范案例推广至其他地市学习借鉴。
五、挑战与未来发展方向:迈向更高水平的城市景观治理
尽管《浙江景观工程管理条例》已取得初步成效,但在实际执行中仍面临一些挑战:
- 基层执行能力不足:部分县级单位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导致条例条款理解偏差或落实不到位。
- 资金保障机制不健全:长效运维投入依赖财政拨款,难以形成市场化运作机制。
- 公众参与深度不够:虽然条例规定需公示听证,但多数地区仍停留在“走过场”,未真正激发市民主人翁意识。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下一步重点突破方向:
- 加强人才培训与技术支持:由省级主管部门设立专项培训计划,每年组织市县两级管理人员轮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 探索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鼓励企业以BOT(建设-运营-移交)等形式参与景观项目建设与维护,缓解政府财政压力。
- 完善数字化平台建设:开发统一的“浙江景观工程数字管理平台”,整合设计审批、施工监管、绩效评估等功能,实现全流程在线管控。
- 深化公众参与制度创新:试点“景观共建积分制”,市民可通过志愿服务、意见反馈等方式积累积分,兑换社区服务或优惠券,增强参与积极性。
展望未来,《浙江景观工程管理条例》不仅是法规文本,更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随着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以及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浙江有望在全国率先走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兼顾生态效益与人文温度的城市景观治理新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