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如何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与安全监管
汕尾市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近年来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开发和城乡融合发展中不断提速。为规范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提升工程质量与安全水平,汕尾市政府于2023年正式出台《汕尾市建设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自2024年1月起全面实施。该办法不仅填补了地方性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的空白,更成为推动城市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一、背景与必要性:为何出台《汕尾市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随着汕尾市城镇化率持续上升(2025年达68.3%),城市建设进入快车道,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日益突出:部分项目存在违规审批、施工质量不达标、安全生产责任不清、监理机制薄弱等问题。此前虽有国家层面的《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但在地方执行中存在标准不统一、监管不到位的情况。
为此,《办法》聚焦“全流程闭环管理”,从立项、设计、招标、施工到竣工验收、运维移交,形成一套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制度体系,旨在破解“重建设、轻管理”“重速度、轻质量”的传统痼疾。
二、核心内容解析:《办法》有哪些关键创新点?
1. 建立“三张清单”管理制度
《办法》首次提出“项目准入清单、质量安全责任清单、风险防控清单”三张清单制度:
- 项目准入清单:明确哪些类型项目需前置评估(如生态敏感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工程),避免盲目上马;
- 质量安全责任清单:细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从业人员的责任边界,实行“谁施工、谁负责,谁监理、谁担责”;
- 风险防控清单: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实施动态分级管控,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实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2. 推行“智慧工地”数字化监管平台
依托汕尾市政务云和物联网技术,搭建全市统一的“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接入所有在建项目视频监控、人员实名制打卡系统、扬尘噪声监测设备等数据,实现:
- 远程巡查替代人工巡检,降低监管成本;
- AI识别违章行为(如未戴安全帽、私拉电线)自动报警;
- 数据实时上传至住建部门,便于事后追溯与问责。
3. 强化信用评价与奖惩机制
将企业信用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红黑榜”制度:
- 连续两年被评为“诚信企业”的,可在招投标中加分或优先推荐;
-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屡次违规的企业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3-5年。
4. 明确农村建房与小型工程管理规则
针对农村自建房、小型装修工程数量多、监管难的特点,《办法》特别规定:
- 村民建房必须向村委会报备,并由乡镇规划建设办现场指导;
- 单体面积小于500平方米且投资额低于100万元的工程,可简化审批流程,但仍须落实基本安全措施。
三、实施成效初显:试点项目带来的积极变化
截至2025年底,《办法》已在汕尾市城区、陆丰、海丰等地选取20个重点工程项目开展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
- 工程质量合格率由92%提升至97.6%,特别是混凝土强度、钢筋绑扎等关键环节达标率明显提高;
- 安全事故起数同比下降41%,无一起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 群众投诉量减少38%,尤其在噪音扰民、扬尘污染方面的反馈大幅下降;
- 施工周期平均缩短5天,得益于流程优化和信息化手段的应用。
四、面临的挑战与未来优化方向
尽管《办法》取得初步成果,但在落地过程中仍面临以下挑战:
- 基层执法力量不足:部分乡镇缺乏专业技术人员,难以有效执行复杂的技术审查任务;
- 企业适应期较长:一些中小施工企业对新制度理解不够深入,存在抵触情绪;
- 跨部门协同难度大:涉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等多个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完全打通。
下一步,汕尾市计划:
- 设立专项培训基金,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面向企业和监理机构的政策解读与技能培训;
- 推动“一网通办”改革,整合住建、发改、财政等部门审批事项,实现“一次申报、联合审图、限时办结”;
- 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公众监督”双轨机制,引入高校和社会组织参与工程质量抽查。
五、启示与推广价值:汕尾经验能否复制到其他地区?
汕尾市的经验表明,地方性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若能紧扣本地实际、注重制度创新与技术赋能,不仅能有效提升城市治理能力,还能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对于类似珠三角边缘城市或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地区而言,《办法》提供了三个可借鉴路径:
- 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差异化政策,而非照搬上级文件;
- 善用数字技术降本增效,构建透明高效的监管体系;
- 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市场主体主动守规的动力。
未来,汕尾市还将结合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和“十四五”规划目标,进一步完善《办法》实施细则,力争将其打造为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建设工程管理的标杆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