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治理工程管理办法如何科学制定与有效实施?
在气候变化加剧、极端天气频发的背景下,防洪治理工程已成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基础设施。然而,许多地区仍存在规划滞后、执行不力、监管缺失等问题,导致工程效益难以充分发挥。因此,科学制定并有效实施《防洪治理工程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管理目标、制度设计、责任分工、监督机制、技术支撑和公众参与六个维度,系统探讨如何构建一套权责清晰、流程规范、执行有力的防洪治理工程管理体系。
一、明确管理目标: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防控
传统的防洪治理往往以“事后抢险”为主,缺乏前瞻性和系统性。新的管理办法应确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将管理目标细化为三个层次:
- 短期目标:提升重点河段、城市低洼区、易涝点的防洪标准,确保汛期安全度汛;
- 中期目标:建立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实现风险识别、应急响应和灾后恢复的闭环管理;
- 长期目标:推动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融合,形成人水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格局。
例如,长江中下游地区通过实施堤防加固、蓄滞洪区优化和智慧水利平台建设,实现了从“被动防御”向“主动防控”的转变,显著降低了洪灾损失率。
二、完善制度设计:构建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
防洪治理工程涉及规划、立项、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多个环节,必须建立覆盖全过程的管理制度:
- 项目前期阶段:强化可行性研究与环境影响评估,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技术论证,避免盲目上马;
- 建设实施阶段:实行“五制”管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可控;
- 后期运维阶段:建立信息化管护平台,落实属地责任和专业化养护队伍,防止“重建设轻管理”现象。
以福建省福州市为例,该市推行“建管一体”模式,将工程移交后的日常巡检、清淤除障等纳入市政环卫统一调度,极大提升了设施使用寿命和运行效率。
三、厘清职责边界:形成多部门协同机制
防洪治理不是单一部门的任务,需要水利、自然资源、住建、应急管理、财政、生态环境等多个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管理办法应明确规定:
- 牵头单位:由地方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统筹协调,负责总体方案制定与资源调配;
- 业务主管部门:水利部门负责技术指导与质量监督,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用地保障,住建部门参与城市排涝管网配套;
- 基层执行单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属地巡查、群众动员和初期处置职责,打通最后一公里。
江苏省常熟市探索出“河长+警长+网格员”联动机制,在汛前开展联合排查,发现隐患即时上报处理,有效提升了基层响应速度。
四、强化监督考核:推动责任落地生根
没有严格的监督机制,再好的制度也难落实。管理办法应建立三级监督体系:
- 内部自查:施工单位每月自检,监理单位驻场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 行业督查:水利部门组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隐蔽工程、材料检测记录等关键节点;
- 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网络平台,鼓励公众举报违规行为,接受媒体舆论监督。
同时,将防洪治理成效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如浙江省绍兴市对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的县区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相关资金支持。
五、科技赋能:打造智慧化管理平台
现代信息技术是提升管理水平的核心驱动力。管理办法应鼓励应用物联网、大数据、GIS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监测等先进技术:
- 实时监测:部署水位计、雨量站、视频监控设备,实现洪水演进过程可视化;
- 智能预警:基于历史数据与气象预报模型,自动发布不同等级预警信息;
- 辅助决策:构建数字孪生流域,模拟不同工况下的防洪效果,为调度提供科学依据。
深圳市南山区试点“智慧防汛一张图”,整合全市300多个监测点数据,可在5分钟内生成淹没范围预测图,极大提高了应急指挥效率。
六、全民参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防洪不仅是政府的责任,更是全社会共同的任务。管理办法应倡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治理理念:
- 宣传教育:通过学校、社区、媒体普及防洪知识,提高居民自救互救能力;
- 志愿服务:组建民间防汛志愿队,在关键时刻协助转移群众、运送物资;
- 政策激励:对积极参与防洪工作的社区、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或荣誉表彰。
广州市荔湾区推行“邻里守望计划”,每栋楼选出一名防汛联络员,平时负责宣传培训,汛时协助疏散,形成了良好的社区韧性基础。
结语: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防洪治理新格局
防洪治理工程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有顶层设计的科学性,也要有基层实践的操作性。只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结合,才能真正把每一项工程建成放心工程、民心工程。未来,随着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和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防洪治理必将从“硬防护”走向“软治理”,从“单打独斗”迈向“多元共治”,为国家水安全战略提供坚实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