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如何保障城市水安全与可持续发展
常州市作为江苏省重要的工业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其水资源管理不仅关系到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更直接影响区域生态平衡、经济发展和防洪排涝能力。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气候变化加剧以及用水需求增长,常州市水利系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为此,《常州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应运而生,旨在通过法治化手段统筹规划、科学管理、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全市水利资源。
一、条例出台背景:现实需求倒逼制度创新
常州地处长江下游平原地带,境内河网密布,有京杭大运河贯穿全境,是典型的江南水乡城市。然而,过去几十年间,由于过度开发、污染排放、河道淤积等问题,部分河湖水质下降、调蓄功能减弱,甚至出现局部内涝频发现象。尤其在极端天气事件增多的背景下,传统粗放式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新时代要求。
根据《江苏省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常州本地实际,2024年12月,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常州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并于2025年3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填补了地方性水利工程法规空白,标志着常州水利治理体系迈入法治化、精细化新阶段。
二、核心内容解析:五大重点机制落地见效
1. 水资源统一调度机制
条例明确建立“市级统筹、分区负责、分级管理”的水资源调度体系。市水利局牵头制定年度水量分配方案,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农业灌溉和生态基流需求;同时设立应急调度机制,在干旱或洪水预警时启动临时调配措施,确保关键节点供水稳定。
2. 工程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从立项、设计、施工到运行维护,所有水利工程均纳入信息化监管平台。新建项目实行“三同时”制度(即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产),老旧工程则实施动态评估与更新改造计划。例如,针对北郊水库等百年老坝,每年开展一次结构安全检测,并根据风险等级分类施策。
3. 河湖长制升级版推进
条例将原有的“河长制”升级为“河湖长+网格员”双轨制。市级领导担任总河湖长,区级干部任分段河湖长,村级设置专职网格员负责日常巡查。配套开发“智慧河湖”APP,实现问题上报—交办—整改—反馈闭环管理,提升治理效率。
4. 水环境污染防治刚性约束
严格限制工业废水直排、畜禽养殖排污及农业面源污染。对重点排污单位实行在线监测联网,超标排放一律依法处罚。鼓励企业采用节水工艺和技术,对节水成效显著的企业给予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形成正向激励。
5. 公众参与与监督机制建设
条例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有权对破坏水利工程的行为进行举报,政府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同时,定期举办“水利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参观水库、泵站、闸门等设施,增强社会认知度和责任感。
三、实施成效初步显现:从“治标”走向“治本”
自条例实施以来,常州市水利系统呈现出三大转变:
- 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防:过去每年汛期都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抢修受损堤防,现在通过提前排查隐患、加固薄弱环节,实现了“未雨绸缪”。如2025年夏季暴雨期间,全市无一起重大险情发生。
- 从单一管理到多元共治: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探索PPP模式运营,既减轻财政压力,又提高运维质量。
- 从分散治理到系统集成:整合水务、环保、住建等部门数据资源,构建“一张图”数字化水利指挥中心,实现跨部门协同作战。
四、未来展望:迈向更高水平的现代化水利治理
尽管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常州仍需在以下方面持续发力:
- 深化智慧水利建设,推动AI算法在洪水预测、用水调度中的应用;
- 完善跨区域协作机制,与无锡、苏州等地共建太湖流域联合治理平台;
- 加强基层队伍能力建设,培训更多懂技术、会沟通、善协调的专业人才;
- 探索水权交易试点,引导市场力量优化配置水资源;
- 强化普法宣传,让每一名市民都成为水利法治的践行者和守护者。
可以预见,《常州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将成为全国地级市水利立法的标杆案例,为其他城市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路径。它不仅是法律文本,更是城市发展与生态保护深度融合的生动实践。





